我国将通过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提高至2000元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颁布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花费税征收措施》
据财务部新闻,依据《中华国民共跟国关税法》(以下简称《关税法》)有关划定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颁布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花费税征收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
《措施》基础平移现前进境物品税收轨制。依据《关税法》有关划定,《措施》明白对团体公道自用的进境物品,依照浅易措施征收关税、增值税、花费税,实用综合税率,税率程度保持现行尺度,为标准税制,不再保存进境物品入口税表述。保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划定总体稳定,包含进境住民游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,进境非住民游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,团体寄递物品应征税额在50元以下的予免得税放行。自港澳进境住民游客免税额度等尚有划定的从其划定。同时,《措施》还联合比年实际情形调剂完美局部划定,比方将可经由过程寄递渠道进境物品的限值由现行800元、1000元同一进步至2000元,下降可免税携带进境的雪茄数目,对一般商品归类停止微调,细化跟完美分类计价、申报征税等局部顺序性划定等。
《措施》作为《关税法》配套文件之一,其出台旨在落实《关税法》有关请求,标准进境物品税款征收跟交纳,方便进境物品通关,保护入口秩序,维护征税人正当权利,有助于坚持轨制的持续性、稳固性,推进高程度对外开放。